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
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12-18 13:53 信息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25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1%,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农作物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

202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43万千瓦,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阶段。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二、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装备创新体系,优化产业结构布局。鼓励以中联重机为龙头的芜湖市农机战略产业集聚基地进一步加大设施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代物理农业装备等薄弱环节机械的研发,推进农机化全面发展。支持农机装备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产学研推用深度融合,促进种养加、粮经饲全程全面机械化创新发展。孵化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成长潜力大的农机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农机装备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好农机企业新型农机产品检测鉴定的相关服务。

鼓励大型企业由单机制造为主向成套装备集成为主转变,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鼓励农机企业依托一带一路实行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外事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进农机装备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强化部门与企业联动,积极推进农机装备全产业链协同发展。鼓励申报精准农业、智能农机、绿色农机的各类产品标准,支持农机装备产业集聚基地共建实验检测平台建设,提升区域农机装备试验检测水平。督促农机装备企业大力开展诚信自律行动和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专项行动。(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三、着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三)加快补齐全程全面机械化短板。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加大政策引导和财政补贴扶持力度,着力提升水稻种植、油菜种收机械化水平,加快智能烘干、高效植保、秸秆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环节装备和技术应用,形成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重点出台水稻机插秧、油菜机械化种收、高效植保、秸秆回收利用等薄弱环节机械化的地方农机购置专项补贴和作业补贴的相关政策,以政策促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负责)

(四)加强新机具新技术的示范推广,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加大高性能和绿色环保、复式农机新装备示范推广力度。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重视推广人才培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每年培训农机从业人员400人以上。强化农机农艺融合,促使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加强产学研推用联合攻关,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开展互联网+农机作业,推广应用农机作业监测、远程调度等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与效率。鼓励创建农机化示范县。(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等负责)         

四、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持续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建设

(五)扶持创建农事服务中心。2025年底,全市扶持创建60家农事服务中心。以农事服务中心为主要载体,促进多元化融合发展,构成区域性服务网络和保障体系,为周边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六)开展农机相关金融服务试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开展农机作业保险试点,支持开展农机融资租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施大中型农机具贴息购置贷款。(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芜湖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负责)

(七)持续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建设。落实设施农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生产条件建设。优先安排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加快农田宜机化改造,着力补齐农机化基础条件的薄弱短板。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快速救援、机具抢修和跨区作业实时监测调度等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等负责)

五、强化组织领导

(八)健全组织。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牵头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小组,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等牵头负责)

(九)营造氛围。加强舆论引导,推介典型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新闻办等负责)

(十)强化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应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将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成效纳入市级对县(市)、区政府的考核指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0201124

(此件公开发布,正文228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