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事业单位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3-26 11:55信息来源: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阅读次数: 字体:【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单位
1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开发区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接收开发区各单位和其他组织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
(三)保管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整理、编目、鉴定、数字化、技术保护及开发利用。
(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开发区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开发区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组织和指导开发区党史资料和地方志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纂工作。
(六)研究区域内中国共产党历史、地方志,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开展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教育,发挥党史、地方志的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服务,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服务。
(七)记载、总结、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本区域的实践,跟踪研究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践进程。
(八)承担开发区级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工作;组织编写地方党史基本著作、党史人物传记、党史大事记、党史资料专题等党史书籍。
(九)承担《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志》编修(续修)工作,制订续志编纂篇目,指导和协调区域内续志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纂工作;组织编纂《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年鉴》,指导镇街综合年鉴编纂工作;负责开发区情资料的编修工作。
(十)开展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开发区情宣传教育活动;开发志书、年鉴资源;运用党史资料和市情资料为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提供服务。
(十一)审核涉及开发区党史、地方志的重要文稿、档案、书稿、照片,参与审核涉及开发区重大革命题材的影视作品、展览、新建纪念场馆的立项和内容等,协助审核开发区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方案并承办、协办相关活动。
(十二)开展党史和地方志理论专题研究;组织党史和地方志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开发区党史和地方志业务培训工作。
(十三)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档案馆
2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产业培育、对外开放、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拟订开发区投资促进相关办法和措施。
(二)拟订开发区投资促进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开发区投资促进工作进行指导。
(三)负责组织开发区境内、境外各类投资推介,指导、协调开发区有关单位的投资促进工作。
(四)负责对开发区投资促进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检查、督促、统计,负责组织对投资促进工作的评价考核。
(五)负责为境内外来开发区投资者提供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等全过程服务,协调、参与外来投资项目的洽谈和服务作。
(六)负责投资促进宣传工作,编制投资促进宣传资料,编制招商引资情况通报、投资指南、政策汇编等资料,负责投资促进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七)分析研究开发区产业培育发展情况,结合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开发区产业培育工作建议,拟订产业招商规划。
(八)负责以商招商和中介招商工作,负责联系开发区招商顾问。
(九)负责做好外来投资企业服务、协调工作。
(十)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投资促进中心
3 (一)代表开发区管委会作为重点工程建设期间的项目法人,负责开发区本级投资的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不包括行业项目专业设备购置及安装)、电力建设和开发区管委会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二)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审图和预算编制,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招投标,负责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及行政审批(许可)报批工作。
(三)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协调,工程工期和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档案管理。
(四)负责提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计划和拨付申请,负责工程款的调度、拨付,编制工程决算、竣工报告、审计报告。
(五)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
(六)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4 (一)负责为投资企业提供投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其他投资事项的咨询服务。
(二)负责为投资企业办理各项行政审批及各类证照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负责对进入投资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进行审核、受理,协调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负责联系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五)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投资服务中心
5 (一)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
(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四)负责和核査安全生产方面的群众举报案件和反映的问题。
(五)协助上级部门执法检查、组织实施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六)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七)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