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延续、变更、注销)办事服务指南
一、项目名称
护士执业注册(延续、变更、注销)
二、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类事项
三、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五十三条:国家对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人员依法实行执业注册制度。医疗卫生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2.《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26号)中的《护士条例》部分“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批准设立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3.《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5月6日卫生部令第59号公布,2021年1月8日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7号修订)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二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批准设立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第十八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皖政〔2014〕4号)附件6部分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序号10,将除省属医疗机构外的护士变更注册、护士延续注册下放市、县卫生主管部门,护士执业注册的首次注册继续由省级卫生部门承担。
5.《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附件2-6: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6.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142号):“一、明确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一)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护士执业注册(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下同)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护士执业注册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二)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非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委托设区的市级、省直管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三)省属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注册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
四、实施机构
芜湖三山经开区医疗卫生局
五、办件类型
即办件
六、受理条件
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护士执业注册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七、申请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3.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4.小二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注: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三年内进行首次注册,有效期为5年。取得执业资格超过三年未注册的,要提供综合医院连续临床护理培训3月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护士执业证书每5年延续注册,到期未延续的要先申请注销后再申请注册(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有教学任务的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且拟执业的,应重新申请注册(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有教学任务的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八、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
2.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1.申请,线上登陆安徽政务网(http://www.ahzwfw.gov.cn),线下到芜湖三山经开区政务中心医疗卫生局。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网上或者窗口提交申请,符合要求的正式受理。
3.审查:审批办负责人初审意见按照审批授权审核签署意见;
4.决定:主要负责人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5.办结(送到):窗口当场核验原件材料后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或批文。
十、申请人权力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申请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如不服任何决定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提供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收费信息
不收费
十二、物流快递
自主决定是否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芜湖三山经开区龙湖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医疗卫生局)。
十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十五、办件结果查询
国家电子化护士注册平台查询或0553-3918248。
十六、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3918248
2.监督电话:0553-391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