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开区妇女“两癌”检查服务指南
一、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卫妇社发〔2009〕61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5〕71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二、服务对象
全区35-64岁的适龄已婚妇女。
三、服务机构信息
初筛机构:1.芜湖市妇计中心(芜湖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鸠江区九华中路4号
2.保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保定街道保定新城2期东南1门
服务时间:以市妇计中心统一安排通知的时间为准。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1.宫颈癌筛查:
(1)初筛:包括妇科盆腔筛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筛 查、宫颈脱落细胞学筛查;
(2)阴道镜筛查:对初筛结果为可疑或异常者进行阴道镜 筛查;
(3)组织病理学筛查:对阴道镜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 行组织病理学筛查。
2.乳腺癌筛查:
(1)初筛:对服务对象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筛查,乳腺彩超筛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 BI-RADS 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2)乳腺 X 线筛查:对乳腺彩超筛查 BI-RADS 分级 0 级以及 3 级者,进行乳腺 X 线筛查,乳腺 X 线筛查结果采用 BIRADS 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五、服务流程
1.宫颈癌检查流程:初筛机构负责问询填写芜湖市“两癌” 信息系统相关个案登记表,对受检妇女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宫颈分泌物涂片显微镜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采样及检测,对检查出的可疑或阳性病例,及时通知可疑和阳性者进行阴道镜筛查,必要时做组织病理学筛查,并定期对可疑或阳性病例的进行追踪与随访,及时记录随访结果逐级上报。
2.乳腺癌筛查流程:初筛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对受检对象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同时进行乳腺癌防治健康宣教、问卷调查及高危人群评估。对受检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和触诊,同时进行乳腺彩色 B 超检查,由检查医师填写“乳腺临床检查表”和《超声检查诊断报告书》。通知可疑和阳性者到接诊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由区妇计中心指定专人定期进行追踪与随访。
六、服务要求
探索建立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逐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提高妇女“两癌”筛查早诊早治率。
七、监督电话:3918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