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占晓律师解读《三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12-31 21:53信息来源: 三山经济开发区阅读次数:编辑:王安洋 字体:【  

 

问:请从法制层面介绍《三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的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依据?

答: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制定并印发《三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的实施意见》是政策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是指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的文件。我们知道规范并约束政府财政收支的主要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规定的主要是原则性的,很多不能直接实施,为此需要有政策性文件对这些法律法规进行细化,以便于具体操作执行。

 

问:请从法制层面介绍《三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的实施意见》出台的主要意义?

答:《三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的实施意见》作为一份政策性文件,有如下主要内容1、加大政府投资基金投入力度;2、加强政府投资基金项目对接;3、规范政府投资基金机构团队;4、规范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模式;5、提升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效率;6、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绩效监管。以上也是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政策的执行标准等。因此这一政策性文件出台,对于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通过发展政府投资基金来促进产业与经济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和法律依据。

 

问:请从法制层面介绍《三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的实施意见》创新点与亮点?

答:政策性文件在法制层面的创新就是要求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前提下,能够立足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三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的实施意见》有如下亮点:一是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从政府层面提出市场化的选人用人,体现了政府加快发展的决心,因地制宜,因才施策,多渠道、多方式选聘人才,建立更加灵活的薪酬激励机制,吸纳引进高水平投资领域人才,推动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逐步提高母基金管理机构的运作管理水平。二是建立政府适当让利机制。政府参与市场行为时,与相对人有时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适当让利体现了政府将“法治、平等”等法制理念落到实处。在《三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的实施意见》中有如下意思表述:政府投资基金投资“市场失灵”领域项目、产业链核心环节和关键配套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性运作项目,经三山经开区管委会批准后,可事先结合项目规模及政策目标实现程度约定让利标准,给予财政出资部分适度让利。三是《三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的实施意见》中制定了具体的保障措施,政策性文件不沦为一纸空文,就需要具体保障落实的措施。《三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快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的实施意见》着重是从绩效监管层面,提出了具体的机制与办法来保障这一政策性文件的执行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