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受理范围及条件: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
4.办理流程:行政给付对象或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或者省市卫健委发现需要给付的情况→审核→是否符合条件(不符合给予说明)→根据财政相关规定予以给付。
5.咨询投诉渠道:0553-3918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