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三山经开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17:10信息来源: 三山经开区医疗卫生局阅读次数:编辑:王晴晴 字体:【  

镇、各街道办事处卫健办:

为保护妇女健康,提高我区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不断提高我区广大妇女健康水平,根据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芜湖市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卫人口家妇〔2023〕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2023年三山经开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山经开区管委会医疗卫生局      三山经开区管委会财经局

 

2023年3月31

 

 

 

2023年三山经开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

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规范“两癌”筛查工作,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以及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芜湖市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卫人口家妇〔2023〕4号)等有关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1、逐步提高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到2025年底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以上。

2、普及宫颈癌、乳腺癌和盆底功能障碍防治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3、开展盆底功能筛查工作,逐步提高筛查覆盖率,通过筛查发现轻中度生殖器官脱垂和尿失禁,进行早期干预,提高保健意识和生活质量。

4、全面推广人工智能技术在宫颈癌筛查领域的应用模式, 探索开展乳腺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试点并推广,提高筛查质量 和效率,到2025年底宫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90%、乳腺癌筛查早诊率达到70%以上。

二、检查对象

全区35-64岁妇女,每三年进行一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确保筛查人员不重复无遗漏2023年各镇(街)建议任务数见附件1

三、项目内容

积极动员目标人群到相关医疗机构接受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尽可能整合开展颈癌、盆底功能和乳腺癌筛查。

(一)宫颈癌筛查、乳腺癌筛查和盆底功能筛查

1、宫颈癌筛查

(1)妇科检查:包括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

(2)宫颈癌初筛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制片及阅片,采用子宫颈/阴道细胞学TBS(The Bethesda System)报告系统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原则上每3年筛查一次。

(3)阴道镜检查:细胞学检查初筛结果异常可疑、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筛查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对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类)进行评估。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原则上每2-3年筛查一次;结果为0类或3类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遵医嘱定期复查;结果为0类或3类者,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短期随访、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3、盆底筛查

对妇女盆底功能状况进行初评。使用中国沿用的传统分度法对妇女盆腔脏器脱垂进行初评,使用主观分度妇女尿失禁状况进行初评。

(二)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管理

项目地区应设专人负责详细收集宫颈癌筛查、乳腺癌筛查和盆底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完善宫颈癌筛查、乳腺癌筛查和盆底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随访人员要按照随访登记表的内容和要求加强异常或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生的作用。

1、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管理。主要包括对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肉眼检查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以上)以上者。对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于告知复查、诊断或治疗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后续随访工作,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完成网络上报工作。

2、乳腺癌检查项目异常/可疑病例的管理。主要包括乳腺体检异常或可疑者,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病理学检查为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及乳腺其他恶性肿瘤等恶性病变者。对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于告知复查、诊断或治疗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后续随访工作,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完成网络上报工作。

3、盆底功能筛查异常病例管理。对初筛异常者结合妇女心理和生理特点,给予不同治疗方案。对Ⅰ度盆腔脏器脱垂和轻度尿失禁者采用盆底肌锻炼、生物反馈和电刺激等康复技术方法。对于Ⅱ~Ⅲ度盆腔脏器脱垂、中重度尿失禁者指导其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治,确定治疗和手术方案,并记录相关诊疗情况完成网络上报工作。

(三)初筛机构和接诊机构

1、妇女“两癌”检查的初筛机构应为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医疗保健机构;接诊机构应为具备相应资质的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

筛查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人员、仪器设备和诊治能力须经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报市级备案开展相关项目工作。

2、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为全市“两癌”筛查、盆底功能筛查的技术指导中心,承担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不具备承担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阅片、阴道镜、乳腺X射线摄影检查、病理学诊断等能力、盆底手术的技术服务。

3、三山经开区医疗卫生局鼓励辖区内具备相应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积极申报“两癌”初筛机构资质。初筛资质须经市妇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技术认定,并经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报市级备案。

4、三山经开区妇计中心为三山经开区“两癌”筛查项目牵头组织单位,负责邀请市妇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为三山经开区申报初筛机构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工作;承担与市妇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具体技术合作协议的协商、签订等相关事宜。

(四)“两癌”检查工作流程

1、宫颈癌查流程:初筛机构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初筛信息登记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信息,对辖区受检妇女进行妇科检查、盆底功能评估、阴道分泌物涂片显微镜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采样,采集的宫颈细胞学样本标本可由人工智能宫颈癌筛查方法进行检测。可疑或阳性病例由辖区妇计中心指定专人及时通知可疑和阳性者到接诊机构进行阴道镜查,必要时做组织病理学查,并及时对可疑或阳性病例进行追踪与随访,记录随访结局逐级上报。

2、乳腺癌筛查流程:初筛机构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初筛信息登记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信息,同时进行乳腺癌防治健康宣教、问卷调查及高危人群评估。对受检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和触诊,进行乳腺彩色B超检查,由检查医师填写乳腺触诊信息和超声检查诊断报告。即时告知异常或可疑者到接诊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由辖区妇计中心指定专人定期进行追踪与随访。

3、盆底筛查流程:初筛机构结合宫颈癌筛查流程,对筛查妇女进行盆底功能的评估,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信息系统相应的模块中。对筛查异常进行盆底康复治疗或手术治疗,并安排专人进行随访和登记。

(五)专家技术指导组及人员培训

1、区级“两癌”筛查专家技术指导组见附件3,专家技术指导组承担对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人员培训、考核及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

2、为保证全区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质量,三山经开区将组织对本辖区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六)质量控制

区医疗卫生局定期开展项目质量评估,确保“两癌”筛查工作落实。评估内容包括:具体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筛查流程及服务质量、异常病例随访管理、质量控制、信息上报等。定期召开质控工作会议,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承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需定期开展自我评估。质量控制具体要求详见《宫颈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和《乳腺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

(七)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盆底功能筛查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指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组织动员适龄妇女接受“两癌”筛查,指导“两癌”高风险人群主动到医疗机构接受筛查。

四、项目组织实施

1、区医疗卫生局负责本辖区“两癌”筛查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制定本辖区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建立转诊机制;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质量控制工作;项目宣传、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对项目实施监督,定期报送进展情况。

2、区财经局负责同级经费的筹集、拨付与管理工作。

3、区妇计中心负责全区妇女“两癌”筛查工作流程制定、质控督导、技术培训、项目宣传及项目的评估和考核工作;组织专家进行“两癌”筛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做好阳性体征人员的随访; 负责全区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与分析并逐级上报。

4、初筛机构主要负责采集病史、妇科检查、初筛取材等,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筛查结果异常或可疑的妇女督促其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做好追踪随访,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获得转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或治疗。

5、接诊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待转诊对象,并将诊治结果反馈至转诊机构,承担阴道镜、乳腺X射线摄影检查、病理学诊断标准及相关报告和信息登记表册填写等工作。初筛机构与接诊机构应建立分工协作制度,初筛机构在转诊时要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各机构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检测操作流程和结果报告,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及时向初筛部门反馈检测报告。接诊机构应当在出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筛机构。

五、经费管理

(一)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多方资源,加强经费保障。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照市和区4:6的比例共同承担。实行专款专用,经费为173元/人,其中宫颈癌94元/人,乳腺癌79元/人。

(二)“两癌”检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项目经费的及时拨付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对故意虚报冒领骗取专项补助或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资金外,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六、项目监督和评估

区医疗卫生局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的督导评估方案,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项目实施顺利,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主要评估评价指标、定义、计算公式及要求见附件10

 

附件:1、三山经开区2023年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建议任务数

2、三山经开区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三山经开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专家技术指导组名单

4、宫颈癌筛查流程图

5、乳腺癌筛查流程图

6、盆底功能筛查流程图

7、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图

8、镇(街)、村居工作流程

9、三山经开区“两癌”检查服务卡发放登记表

10、项目评估评价指标表

 

 

 

 

 

附件1:

 

三山经开区2023年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建议任务数

 

单位

应查人数

龙湖街道

839

保定街道

1097

三山街道

926

高安街道

867

峨桥镇

1271

全区合计

5000

 

  

 

 

附件2:

 

三山经开区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繁荣  区医疗卫生局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徐玲玲  区医疗卫生局副局长

卜俊杰  区财副局长

成  员: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胡格格  峨桥镇政府

张  洁  三山街道办事处

李  广  保定街道办事处

冯利阳  龙湖街道办事处

    高安街道办事处

            程丽君  区医疗卫生局家庭发展与妇幼健康科

            陈后霞  区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妇计中心,章宏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三山经开区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专家技术指导组名单

 

组  长:管  斌    区妇计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王程芳   区妇计中心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成  员:滕  斌    保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医师

        胡国祥    三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科/副主任医师

翟大春    三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夏桂玲    区妇计中心财务

邱雯昕    区妇计中心项目负责人

 

 

 

 

 

附件4

宫颈癌筛查流程图


附件5

乳腺癌筛查流程图


附件6

盆底功能筛查流程图

 

 

 

附件7

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图

 

项目

   

 

(元/人/次)

宫颈癌

筛 查

宫颈脱落细胞检查

妇科检查

15

脱落细胞取材、固定

5

波曾液基细胞技术(TCT

60

 

80

阴道镜

检查

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后异常人群

(按10%比例测算)

60

组织病理学检查

阴道镜检查后异常人群

(按50%比例测算)

160

宫颈癌筛查人均经费

94

乳腺癌

筛 查

乳腺手诊

5

彩色B超检查

70

钼靶检查(按超声检查后2%比例测算)

200

乳腺癌筛查人均经费

79

 

附件8

镇(街)、村(居)工作流程

 

1、“检查服务卡”、“知情同意书”由区妇计中心统一印刷。镇(街)和开发区到妇计中心领取“知情同意书”和“检查服务卡”,分发给各单位

2、各单位将服务卡发放给确定的检查对象,并请检查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宫颈癌筛查和乳腺癌筛查各一份发放同时,在服务卡知情同意书写清楚检查编号(后面详解编号编写规则)

3、发放服务卡和知情同意书时,要做好登记(登记表附后)

4服务对象持服务卡知情同意书本人身份证,按照服务卡背面的提示,到市妇幼保健院参检

5检查单位发现可疑病例需要复查的,将名单反馈给区妇计中心妇计中心再反馈各单位,通知对象前去复查。

6、检查编号编写规则:

便于档案管理和后续的随访、复查工作,制定以下检查编号编写规则

(1)编号16位数字组成,前6位是三山区固定编号(340208);7、8位是镇(街)和开发区编号(由区级编写,第9、10、11位是村居编号(由镇办编写);第12、13、14、15、16位是个人流水号(由村居编写,其中第12、13位为年份编号,如2019年参检的则为“19”,2020年参检则为20”,依次类推;最后三位数字为个人流水号)

(2)检查编号详解:

□□□□□□ □□ □□□ □□ □□□

(区编号)         (镇街编号) (村居编号)  (年份码) (个人流水号

①区编号340208;

②镇办编号:三山01、保定02、龙湖03、峨桥04、高安05;

③村居编号由镇办从001起始编写;

④个人流水号由村居从001起始编写。

特别强调:参检对象需要带三样东西:项目填写完全的服务卡、签署好的知情同意书和本人身份证


附件9:

三山经开区“两癌”检查服务卡发放登记表

镇(街)名称:                

发放日期

村居 名称

检查对象姓名

身份证号码

检查编号

联系电话

参检日期

 

 

 

 

 

 

 

 

 

 

 

 

 

 

 

 

 

 

 

 

 

 

 

 

 

 

 

 

 

 

 

 

 

 

 

 

 

 

 

 

 

 

 

 

 

 

 

 

 

 

 

 

 

 

 

 


附件10:

项目评估评价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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