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二局解读《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3-04-24 11:19信息来源: 三山经开区投资促进二局阅读次数:编辑:汪媛 字体:【  

解读机关: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二局    

解读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二局副局长王志宇

问:请介绍《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暂行规定》的制定背景和依据

背景:为促进三山经开区服务业发展,管委会于2021420日印发《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暂行规定》(三经开管办〔202121号),该暂行规定将于2023419日到期,为进一步促进三山经开区服务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稳定增长,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开发区实际,对该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

依据:《芜湖市扶持产业发正政策(2020-2021年)》(芜

政〔202046号)、《关于印发芜湖市促进服务业发正政策实施细则(2020-2021年)的通知》(芜发改三产〔202197号)、《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暂行规定》(三经开管办〔202121号)。

问:请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提升三山形象和城市能级的重要手段,是扩大就业、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该政策的出台有力提升了辖区服务业发展层次和水平,推动服务业产业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问:请介绍文件的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为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依据《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扶持产业发展暂行规定》,投资促进二局于2023年3月20日拟定初稿,于3月28日组织经发局、财经局、税务局、投促一局、投促中心、投资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召开论证会,并发函至各镇街及其他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补充完善,切实提升了政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于3月29日、3月30日、4月3日分别通过了法律意见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相应修改。2023年4月13日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第6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印发。

问:请问工作目标是什么?

为进一步促进三山经开区服务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稳定增长,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问:请介绍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暂行规定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本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主要为政策内容,共十四条。第一至第九条分别明确了鼓励总部、结算中心和互联网企业入驻;对企业投资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奖励;对商业综合体的运营奖励;支持盘活商业办公用房;对新招引入驻的商贸企业购买、租赁经营用房补助;促进特色商业街区建设;鼓励电影院入驻;鼓励连锁经营;鼓励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及跨境电商业务等九个方面扶持政策。第十至十四条分别就与上级政策相同时的执行原则;“一事一议”支持;受到行政处罚的及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处罚;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原则;有效期时间、解释权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

问:请问有什么创新之处?

新增第三条商业综合体运营奖励。

新增第三条经规划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商业综合体,所有新注册在综合体内的企业年纳税额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可参照本暂行规定第一条享受运营奖励,由商业综合体运营企业统一组织申报。

理由:为扶持商业综合体发展,推动三山整合城市优势资源,进一步拉动消费,带动人流、物流和区域繁荣,对于所有新注册在综合体内的企业年纳税额累计达到本暂行规定第一条标准的,给予运营奖励政策。

问:请介绍保障措施。

本暂行规定涉及的奖补政策由投资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审核,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招商部门复核财政部门负责奖补资金的核验和拨付。

解读人及其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三山经开区投资促进二局

解读人:王志宇副局长

联系电话:391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