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二、申报对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三、所需材料:
1.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3.菌种检验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4.仪器设备和设施清单及产权证明,主要仪器设备的照片;
5.菌种生产经营场所照片及产权证明;
6.品种特性介绍;
7.菌种生产经营质量保证制度。
申请母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品种选育人)授权的书面证明。
四、服务流程:
1、申请:线上在易户网或易企网申请;线下到区农村发展局申请(时限:即时)
2、受理:受理窗口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返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时限:即时)
3、审核:区农村发展局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对食用菌菌种栽培场所进行实地考查。(时限:10个工作日)
4、审批:审批机构审查材料,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时限:7个工作日)
5、发证:申请被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通知申请人来领取(时限:3个工作日)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七、受理部门:三山经开区农村发展局
八、咨询电话:0553-39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