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函】三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弋江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8-03 10:34信息来源: 三山经济开发区阅读次数:编辑:管委办 字体:【  

      办复类别:A

刘其贵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开通三山到繁昌往返公交车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经开区公共交通线路运行规划,及为沿线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服务的重视和关心!

代表建议收到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联系芜湖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真梳理。按照《关于优先发展公交实施意见精神》【芜政(2011)100】文件的第七条制定完善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扶持政策中指出,“公交价格体系,按照“简便、高效、科学”的原则,推进票制改革;对政府指令性任务、开辟新线路、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造成的亏损,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由同级财政核实后予以据实补贴。”

当前,市域范围内公交线路均由市公交集团公司结合区域公共交通客流需求,统一实施规划建设。跨县(区)级区域以上的公共交通线路规划、审批及运营期间的财政补贴,由市一级统筹补贴和管理。繁昌区在其三年过渡期内,财政仍处于县级独立核算范围。

同时,该线路已有城际503路公交运营,根据实施意见精神,“通过对现有线路长度、走向、停靠站点、发车密度、运行时间的调整,优化公交网线,降低线路重复系数,增加公交覆盖半径,减少乘客中转换乘时间,提高线网运行效率。”下步,我局仍将一如既往的从本职出发,继续认真优化区域内线网布局,提高线路运营效率,以更好服务于我经开区群众就近便捷出行的公共交通需求。用心在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给区域内群众带来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

请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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