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函】三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弋江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8-21 14:31信息来源: 三山经济开发区阅读次数:编辑:管委办 字体:【  

办理类别:A

杨才泉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把山港桥、连塘桥纳入政府性投资计划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关注和倾注的心血!

美丽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道路交通建设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力支撑。

近年来,高岗埠村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成绩斐然,我们感到由衷的高兴和赞赏!

关于您提出的道路建设问题,我们征询了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查阅了《安徽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条例》规定:“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工作,其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我区城乡建设局是农村公路的主管部门,具体规划、建设等问题可咨询城乡建设局运管所。关于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问题,在论证项目可行、完善项目前期手续、落实资金来源的前提下,由街道会同城乡建设局提出,经济发展局会同镇街、财经局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纳入。

再次感谢您对乡村发展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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