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投诉举报受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05 11:11信息来源: 三山经开区教育文体局阅读次数:编辑:季义 字体:【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二、承办机构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四、申请材料

五、服务流程

1.通过电话、来信、网络等形式接收旅游者认为就旅游经营者或从业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向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所引发的民事争议。

2.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旅游者的请求,开展调查了解。

3.依据有关法规,对双方的民事争议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六、服务时限

自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日内。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3-3817720(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