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资委解读《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04 14:34信息来源: 三山经开区财经局阅读次数:编辑:徐莹娇 字体:【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背景: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区国资委结合三山经济开发区实际,制定了《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依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芜湖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工作规则》等相关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办法的制定,进一步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谨性,充分调动各国有企业管理资产的积极性、主动,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的效益。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权限,赋予各企业管理资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5月15日,区国资办牵头研究草拟了《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5月24日,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区国资委2023年第8次会议,对《办法(送审稿)》再次进行了研究讨论,会议要求由国资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主任办公会会议审定。8月11日,《办法(送审稿)》经2023年第12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主要内容

《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共7章,31条。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强调了区国资委职责,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法定地位等方面内容。如第五条关于区国资委应当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规定,第六条关于区国资委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属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第九条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的规定等。

第二章“企业负责人管理”。主要明确了区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等方面内容。如第十二条关于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的规定,第十三条关于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等。

第三章“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第十四条明确了属国有企业应当由区国资委审核后报管委会批准的重大事项,第十五条明确了区属国有企业应当报区国资委审核批准的重大事项,第十六条明确了区属国有企业应当向区国资委报告的重大事项等内容。

第四章“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主要明确了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清产核资、统计报告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等规定,对企业进行国有资产交易、权属变动等行为进行要求等方面内容。如第十八条关于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进行资产交易、权属变动等涉及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行为的规定。

第五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主要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监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内容。如第二十二条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以及社会监督的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主要明确了区国资委及区属国有企业的法律责任。如第二十五条关于区国资委干预所出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关于区属国有企业未按照规定报告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的法律责任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关于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七章“附则”。主要明确了所出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权利和义务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会组织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等方面内容。

六、创新举措

文件主要内容参照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了调整,调整的内容主要为相关事项的审批权限,调整的依据为开发区相关规定和《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工作规则》。

七、保障措施

《办法》贵在执行。区国资委及各区属国有企业切实抓好《办法》的贯彻执行。

八、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三山经开区管委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3918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