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开区安全用药用械用妆温馨提示
为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三山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购药请到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并在医师/药师指导下合理购买药品。
二、用药前请咨询医师/药师,出现病症请先到医院进行确诊。
三、请勿超剂量、超次数、超说明书用药,请勿叠加使用多种感冒药。比如:连花清瘟尽量不要和布洛芬或对乙酰氨基酚等退烧药同服,不要与清开灵、蓝芩口服液等同等药效的同时服用,不可与降压药、中枢镇咳药、镇静催眠药、含有咖啡因药物等同时服用。
四、购买口罩时辨别是否符合防疫标准,请选用符合下列标准的口罩:医用防护口罩( GB19083-2010)、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YY/T0969-2013)、日常防护型口罩(GB/T32610-2016)、儿童口罩(GB/T38880-2020)。
五、购买药品或医疗器械后,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如遇质量问题可拨打12315或者向药店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请广大居民朋友加强个人防护,规律作息、均衡饮食、适当运动,提高身体免疫力,做好疾病预防。
同时伴随着近些年经济发展,“美业”如火如荼高速发展中,如何美的更安全,三山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您以下几点:
第一,要选择有合法渠道来源的化妆品,在美容美发机构使用化妆品也要问清产品来源,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必要时可要求查看进货证明。购买产品时要注意索要发票和购物凭证。
第二,要注意查看化妆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楚、包装是否完好。标签中产品名称、全成分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使用方法、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储存条件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等都要标示清楚;进口化妆品应有中文标签。消费者应对化妆品功效有合理的预期,对标签中有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具有夸大宣传或引人误解内容的化妆品应提高警惕,避免使用。
第三,要按照化妆品标识中规定的使用方法合理使用化妆品。如发生化妆品不良反应,应立即停用,如有必要及时到医院皮肤科就诊。就医时要携带近期所使用的化妆品及其包装,以帮助医生判断出现的症状是否与使用该化妆品相关。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