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度三山经济开发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8 14:41信息来源: 三山经开区教育文体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三经开教文体发〔2025〕10号

 




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度三山经济开发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见》精神,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不断成长进步,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管委会教育文体局、开发区团工委决定评选2024-2025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的范围是区属中小学。评选的对象为2025年7月前全日制学校在校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热爱劳动、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具有健康的审美观和环保意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诚实守信,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方法灵活,善于学习新知识,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研究性学习的能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卫生习惯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

符合“区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而且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职务;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认真履行所承担工作的职责,热情为同学服务,工作努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集体;有热爱集体、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同学之间能互相帮助的良好班风;有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实践、积极创新、全班学习成绩不断提高的良好学风;积极开展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全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在95%以上,卫生保健工作良好;严格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全班无流生、无严重违纪和犯罪学生,无重大事故,没有抽烟、酗酒、赌博的现象。

三、评选比例和名额

(一)中小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思想品德标兵、学习标兵、体育标兵、文艺活动积极分子、科技活动积极分子、劳动积极分子、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先进集体由各校根据本校实际自行确定比例。

(二)中小学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总数的比例:中学不超过本校学生总数的1.6%,中学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本校学生总数的0.8%;中学毕业班限额比例:各校不超过本校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总数的40%。小学不超过本校学生总数的1.6%,小学五、六年级的比例:各校不超过本校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总数的60%。

(三)区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中学不超过本校班级总数的15%,小学不超过本校班级总数的10%。

各校推荐名额分配见附表。

四、评选办法

(一)中小学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继续采用“叠加评选法”。获思想品德标兵、学习标兵、体育卫生标兵,同时又获其他任何一项积极分子,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区级三好学生;班级(团支部)以上干部获三项标兵,同时又获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方可评为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被评为区级三好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者美育、劳动教育考核须合格。

(二)中小学评选工作应严格履行民主评选的程序。评选工作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中学由政教处、团总支组织实施;小学由少先队大队组织实施。

1.中小学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具体评选程序为: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先由学生个人小结。然后由教导处公布文化课和体育课成绩以及美育、劳动教育考核成绩。符合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交流,在交流的基础上,班委会组织学生和科任教师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产生三项标兵和四项积极分子,并采用“叠加评选法”(若候选人叠加数相同则视其各单项得票总数决定),当场公布投票结果,产生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名单,将推荐名单及投票结果报政教处。然后,经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显著位置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后再填表上报审批。

2.中小学区级先进班集体产生的程序为:班主任申请,由学校政教处(教务处或学生科)公布本年度各班级工作考核情况,班主任对班级工作进行小结,在学校交流,同时组织各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代表(每班按学号抽出不少于5名学生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评选结果经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内显著位置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后再填表上报审批。凡未按上述程序操作的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本年度评优指标。

(三)凡在本学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被评为该学年度任何单项标兵或积极分子。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2.因扰乱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拘留、罚款者;

3.品德评定不及格者;

4.考试舞弊者;

5.法轮功参与者;

6.参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及吸烟者、吸毒者;

7.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等有害书刊、录像,经常进入歌舞厅、社会网吧、游戏室和违规燃放过烟花爆竹者;

8.初中阶段未参加社会实践者。

五、表彰和奖励

凡被评为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个人或集体,教育文体局、团工委将颁发区三好学生、区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和区先进班集体奖状。

六、评选要求

(一)评选、表彰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活动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有效载体,各中小学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各中小学要通过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本选举办法,按照有关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事先与区教育文体局德育工作办公室取得联系,经研究予以答复后,再进行评选,否则后果自负。评选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特殊照顾,严格按照分配的指标,不得将名额集中在毕业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均不得互通使用。若遇弄虚作假或未按程序进行评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必须在相对应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二)各校要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宣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事迹。

(三)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要认真安排,精心组织,抓紧进行,各校于4月11日前将相关表格材料报送区教育文体局德育工作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具体上报材料有:

1.推荐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登记表(一式一份);

2.将学校公示栏上的公示材料拍成照片并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公示结果(注明公示时间,有无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请在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后另附该班级学生曾获得的各项各类奖项一览表。

4.各校推荐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简明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稿(Excel文件格式)传至教育文体局德育工作办公室科,联系人:汪静,联系电话:3918136,邮箱:1154186293@qq.com。

(四)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属教育文体局德育工作办公室。

附件:1.三山经济开发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三山经济开发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3.三山经济开发区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4.三山经济开发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汇总名单

     

 附件1——4.docx

  

      三山经济开发区教育文体局      三山经济开发区团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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