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峨桥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峨桥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峨桥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
经研究,现将《峨桥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芜湖市峨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峨桥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规划(2019-2022)》和我镇实际,特制定峨桥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考核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根本动力,以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利用种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自我发展、持续发展能力,为乡村振兴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村级现状
根据镇农办统计数据,全镇16个村,截止2020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有10个,超过10万元低于20万元的村有5个(茶亭、浮山、梅山、农庄、新淮),超过50万元的村有1个(响水涧村)。16个村经营性总收入合计178.48万元,其中租赁收入112.4万元,约占63%;投资收益9.1万元,约占5%;劳务收入15万元,约占8%;历年经营性收入(合同分摊金额)43.48万元,约占24%。
三、收入来源
1.资产出租:村集体所有的房屋、机站、厂房、大棚等固定资产和农业用地、荒山、荒滩、水面等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收入;
2.农业专业项目发包收入和向连片土地流转流入方收取的土地流转服务费的其他集体经营性收入;
3.村集体公司的经营管理获得的收益;
4.其他经营管理收入。
四、考核原则
以对各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量及年度内提高幅度考评为主,坚持发展质量和发展数量并重,发展速度与发展效益并重,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结合的原则进行。
五、考核方法
以各村申报项目为基础,采取听汇报、实地调查、查看相关硬件、软件建设情况、查阅证明收入的有效凭证和调查项目相关负责人等方式进行,分级按“双百分制”逐项量化打分评比。
六、考核标准
(一)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主要分为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两大内容,采取双百分制,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均以查看银行进账为依据。
1.经济总量(100分)
每季度完成经济收入最多的村,得满分,同时作为本项考核基数。其他村的得分情况根据该村完成的经济收入占考核基数比例得相应分。(如一季度收入最多的村为20万,得100分;那么一季度考核基数即为20万;收入10万的村得分:10/20*100=50分)
总量得分=本村本季度经济收入/本项考核基数*100
2.增长速度(100分)
根据各村核定基准数,一季度目标值为经济总量任务的25%,二季度为50%,三季度为75%,四季度为100%,每季度的目标值和基准数实行季度累加制,各季度完成情况按照季度相应的基准值的比例得分。增长速度最高的村得满分,同时也作为本项考核基数,其他村的得分情况根据该村增速与最高村的增速的比值得相应分。
增长速度:=本季度目标值/本村本季度基准值
增速得分=本村增长速度/本项考核基数*100
其中政府性投资收入在最终结算时按10%计算。
(二)年度考核
将四个季度考核得分进行汇总,根据总分情况,按得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名,纳入年度考核,对前6名进行奖励。
七、结果运用
镇财政按照村干部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配比,共计172人,全年共拿出17.2万元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资金池。
季度考核奖(12.8万元):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按照得分顺序,取出前六名,设一等奖1名,奖励8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6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4000元,每季度合计发放奖励金额3.2万元。所有奖励金额全部奖给本村干部(含后备干部)。未进入前六名的村和取平均分值进入前六名的村,该季度没有奖金。
季度排名:集体经济的季度考核总分值折合成5分后纳入村居各个季度综合考核总分。茗香社区此项工作得分取16个村的平均值。
年度考核奖(4.4万元 ):每年底进行一次考核,按照得分顺序,取出前六名,设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8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6000元,每季度合计发放奖励金额4.4万元。所有奖励金额全部奖给本村干部(含后备干部)。
年度排名:集体经济的年度考核总分值折合成5分后纳入村居年度综合考核总分。
集体经济年度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村,不得参与各类评先评优。
八、考核程序
1.基准核定。各村每年初对上一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账面实收数进行申报,由镇农水办对村级实收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上年度收入基数,并将材料上报镇农水办存档。
2.村级申报。各村每季度如有项目需主动向镇分管部门申报,经分管部门审核,分管领导上会确认后,材料由镇农水办存档。
3.联合审核。每季度结束后由镇农水办牵头,组织办、纪委、财政等审核组对申报的村级实收集体经济收入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围绕村居部署情况、申报材料、项目进展、收入是否按期入帐、来源是否符合要求、资金是否进帐及时、合同是否齐全归档等进行实质性审查,确定季度分值。
4.研究公示。经组织办、纪委、财政、农水办共同进行认定后,分值报镇党委扩大会议会议研究、确定。经公示一周无异议的,分值报镇考核办存档,并由农水办将考核奖励结算到村。
九、本考核办法从2021年1月起施行。
附件:2021年度峨桥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准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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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峨桥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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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名 |
2020年实际 到账收入 |
资源资产 发包收入 |
2021年 基准数(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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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峨桥村 |
5.1 |
5.1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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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岳山村 |
6.28 |
6.28 |
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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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浮城村 |
5.07 |
1.47 |
1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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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桂港村 |
5.6 |
0.1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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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梅山村 |
12 |
0 |
10 |
竹山公墓服务费1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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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茶亭村 |
12.4 |
12.4 |
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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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浮山村 |
15.47 |
15.47 |
17.73 |
|
||
8 |
丰裕村 |
6.65 |
6.65 |
13.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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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农庄村 |
10.87 |
10.87 |
1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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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响水涧村 |
54.3 |
54.3 |
37.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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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东湾村 |
5.16 |
5.16 |
12.58 |
|
||
12 |
山湖村 |
5.76 |
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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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淮村 |
16 |
6 |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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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佘村村 |
5 |
2.68 |
11.34 |
|
||
15 |
石谷村 |
7.6 |
4.43 |
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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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虬保村 |
5.2 |
2.2 |
11.1 |
龙山公墓服务费3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