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峨桥镇长江支流、漳河沿线护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3 11:50信息来源: 峨桥镇阅读次数:编辑:峨桥 字体:【  

各村(居):

经研究,现将《峨桥镇长江支流、漳河沿线护鱼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芜湖市峨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峨桥镇长江支流、漳河沿线护鱼员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批示精神,确保渔业资源得到恢复性增长,严厉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捕捞行为,推进群防群护,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芜湖段)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芜政办〔2020〕13号)精神,结合峨办2021〕16 号文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结构

根据漳河沿线水域分布情况,结合我镇实际,设立2个护鱼点:漳河浮山片区护鱼点(涉及茗香社区、浮山、东湾、山湖四村,护鱼点设在东湾村)和漳河门楼圩、大(小)有圩片区护鱼点(涉及佘村、新淮、石谷、虬保四村,护鱼点设在新淮村)。每个护鱼点4人,合计8人。实行两班工作制,每班2人,实行24小时巡护。

按照水域划分,上述8村各安排1名护鱼协管员,护鱼协管员由村(居)负责管理,镇禁捕退捕办负责考核。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工作内容

具体负责漳河沿线的禁捕巡查工作。同时做好巡查台帐记录工作,协助执法部门打击禁捕区的渔业非法捕捞。在巡查工作中发现非法捕捞等情况需立即向渔政主管部门汇报,并及时用手机等工具记录违法犯罪现象。

(二)护鱼协管员的职责

1.负责漳河沿线的禁捕巡查工作。按照规定使用巡查台帐等工具记录工作内容并接受监督,确保24小时在岗巡查。

2.协助执法部门打击禁捕区的渔业非法捕捞。在巡查工作中发现非法捕捞等情况需立即向渔政主管部门汇报,并及时留存照片视频等证据记录违法犯罪现象。

3)镇禁捕办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村(居)工作人员的职责

负责对村(居)所在的护鱼点的护鱼协管员进行日常工作的管理。并接受镇禁捕办的督查和监督,确保护鱼协管员24小时在岗巡查。

三、人员管理

(一)由镇禁捕退捕办负责对护鱼协管员的考核管理工作。委托各所涉(村)居以劳务派遣方式落实1名护鱼协管员。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下,优先考虑退渔转产的渔民。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次月由所在村(居)重新安排人员。(考核管理细则详见附件)

(二)各所涉(村)居落实一名村(居)干部,实行巡河负责制,负责日常护鱼员监督管理工作。

(三)规范护鱼协管员行为,加强对护鱼协管员的常态化规范管理,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1.保密制度

护鱼协管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协巡路线和时间等内容,不得向从事非法捕捞的人员通风报 信或相互勾结;如因工作失误或者主观原因造成非法捕捞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安全制度

在现场处置各类违法违规捕捞行为时,要确保自身安全,并提高处置能力和水平。在协助巡护过程中发现具体事件,护鱼员要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汇报地点并灵活处置。

3.交接班制度

护鱼协管员要做好值班交接工作,当班护鱼协管员要向当班村干部说明当班巡查情况,及时衔接交待好未完成的有关工作;交接班要有记录,交接双方签字确认;镇禁捕办定期不定期检查交接班记录,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4.内务管理制度

护鱼协管员要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和使用相关设施设备,严禁损毁或借他人使用;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做好防火等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工作作息管理制度,按时完成相关任务,不迟到不早退;遵守社会公德,文明执勤;注重仪表、统一着装;严禁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5.赃款、赃物及违禁品收缴登记制度

护鱼协管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隐瞒、谎报、挪用及调换赃物;在执勤现场查获的赃物或涉案物品等要及时做好款物名称、数量、规格、价值等方面的登记,交由渔政执法部门处理。

6.护鱼协管员管理

护鱼协管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违者予以辞退:

1)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搜查他人住所;

2)严禁在巡护工作中应付了事、弄虚作假、做与巡护无关的事;

3)严禁敲诈、勒索、索贿、受贿或在巡护工作中收取他人财物;

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赌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四、经费保障

护鱼协管员补助待遇按照100元/天标准执行。所需经费在镇禁捕退捕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本管理办法试行一年,由镇农业农村办负责解释。

 

附件:1.峨桥镇村(社区)护鱼协管队员名单

2.峨桥镇护鱼协管员考核管理细则

3.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桥镇      护鱼点巡查记录表

 

 

 

 

 

附件1

峨桥镇村(社区)护鱼协管队员名单

序号

护鱼点

所属村(居)

姓名

联系方式

备注

1

漳河浮山片区护鱼点

茗香社区

徐达香

18055361990

工作人员

程积怀

18355363881

协 管 员

浮山村

张  强

18133407554

工作人员

桂兴根

13866659389

协 管 员

东湾村

鲁鳌元

17855385588

工作人员

王一华

13966009764

协 管 员

山湖村

佘彩霞

18010753398

工作人员

强祖尧

15345531827

协 管 员

2

漳河门楼圩、大(小)有圩片区护鱼点

佘村村

徐进进

18055372977

工作人员

庄荣宝

18110265648

协 管 员

新淮村

佘培强

13625699136

工作人员

佘敦仕

13956171047

协 管 员

石谷村

王道文

18010780224

工作人员

秦  斌

15555363769

协 管 员

虬保村

潘经标

18955301006

工作人员

张赤田

15155337804

协 管 员

 

 

 

附件2

峨桥镇护鱼协管员考核管理细则

 

根据峨桥镇长江支流、漳河沿线护鱼协管队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管理细则。

1.月考核满分为100分,按照考核分值的比例兑付补助每低于1分扣除20元。8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累计3次月考核不合格的,次月予以辞退。

2.月考核主要按照“三率一度” 进行考核,既:出勤率、案件查处率、抽查合格率、人民群众满意度。考核总分100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

出勤率(60分):每人每月不得少于15天,少于一次扣5分;

案件查处率(20分):所负责的护鱼点或工作区域当月查处的非法捕捞(包括禁渔期垂钓)案件不少于2件;少一件扣10分;

抽查合格率(10分):镇禁捕办不定期开展非法捕捞巡查(包括禁渔期垂钓),发现一起非法捕捞,扣5分;

人民群众满意度(10分):沿河随机抽查10名当地居民、村组干部,一个不满意扣1分,扣完为止。

3.出勤率考核以记录册、图片、GPS定位为考核依据;案件查处率以执法机构出具的立案表为考核依据;抽查合格率以执法部门现场抽查记录为依据;人民群众满意度以现场随机入户考核为主。

 

附件3

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桥镇     点巡查记录表

序号

巡查日期

护鱼员签  名

巡  查

时间段

巡查

情况

存在问题及

处理结果

工作人员签名

备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