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含民办),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现将《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 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校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代收费目录》确定的收费项目、内容、标准,规范服务性和代收费工作。服务性和代收费由学校统一收取、管理和核算,按规定列支。切实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不断提升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加强政策宣传
各校要进一步加强服务性和代收费的政策宣传,拓展宣传途径,提高政策知晓度。要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培训,帮助教职工了解教育收费的相关政策,熟悉教育收费的有关要求,通过校务会、家长会、微信群等方式将收费的依据、标准、范围、要求等内容准确地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解读,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监管工作
市教育、发改委、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强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监督检查,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积极督促学校严格按照教育有关文件做好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始终保持收费治理的高压态势,对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芜湖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