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开区2024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340206-B1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2024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
340206-B2 | 芜湖市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340206-B3 | 芜湖市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标准 | |||||||||
340206-01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人社局 |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 《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 到户,具有本区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 - | - | 1105元/人/月 | - | 1、个人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并签署《芜湖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2、信息核对。通过“芜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信息系统”,各镇街对申请人家庭及其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 3、入户调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各镇街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了解申请人家庭实际生活情况和家庭收入、财产状况。 4、民主评议。对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无疑义的救助申请家庭,可以不进行民主评议。对必须进行民主评议的,各镇街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展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及调查结果进行评议。 5、公开公示。民主评议无异议的于民主评议结束当日,村(居)委会对申请家庭基本信息、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于公示结束次日报镇街确认。 6、审核确认。自收到申请确认材料之日起,对前期的审核材料、办理过程进行全面审查, 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并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7、待遇发放。符合条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对象,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救助供养待遇,由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发放到户。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民政科:0553-3916237 | |
340206-02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人社局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 《芜湖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 到户,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规定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含三级智力、精神残疾)、重病患者单独提出申请。 | - | - | 850元/人/月 | - | 1、个人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主要成员向户籍所在镇、街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签署《芜湖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2、信息核对。通过“芜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信息系统”,各镇街对申请人家庭及其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 3、入户调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各镇街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了解申请人家庭实际生活情况和家庭收入、财产状况。 4、民主评议。对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无疑义的救助申请家庭,可以不进行民主评议。对必须进行民主评议的,各镇街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展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及调查结果进行评议。 5、公开公示。民主评议无异议的于民主评议结束当日,村(居)委会对申请家庭基本信息、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于公示结束次日报镇街确认。 6、审核确认。自收到申请确认材料之日起,对前期的审核材料、办理过程进行全面审查, 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并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7、待遇发放。符合条件纳入低保保障的对象,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救助供养待遇,由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发放到户。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民政科:0553-3916237 | |
340206-03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人社局 | 低保水电费补助资金 |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芜湖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安徽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到户,本区的低保户 | - | - | - | 11元/人/月 | 低保在册人员均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民政科:0553-3916237 | |
340206-04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人社局 | 特困人员供养水电费补助资金 |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芜湖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安徽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到户,本区的特困户 | - | - | - | 11元/人/月 | 特困在册人员均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民政科:0553-3916237 | |
340206-05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人社局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 《关于印发芜湖市2022年民政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民通〔2022〕21号)、《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民儿童〔2023〕18号) | 到人,具有我区户籍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 | - | 1450元/月/人 | - | (1)申请。由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①相关证明材料;②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③儿童本人的近期免冠照片; ④申请人填写的《安徽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表及儿童父母失联认定表》。(2)查验(审核)。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报管委会人社局审批。(3)确认(审批)。人社局接到申报材料后,及时开展入户走访和调查核实,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批工作。(4)资金发放。孤儿生活费申请和发放由人社局向财经局提出支付申请。财经局根据人社局提出的支付申请,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监护人)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账户。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民政科:0553-3916237 | |
340206-06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人社局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芜湖市2022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民务〔2022〕5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民务〔2024〕4号) | 到人,具有我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 - | - | 86元/月/人 | - | (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二)逐级审核。 1、初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并对身份、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进行初审。初审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县级残联审核。2、审核。残联自收到初审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报管委会人社局审定。 3、审定。人社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会同残联报管委会财经局申请拨付资金。4、公示。采取长期公示。 (三)补贴发放。财经局将资金按月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民政科:0553-3916237 | |
340206-07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人社局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芜湖市2022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民务〔2022〕5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民务〔2024〕4号) | 具有本区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 - | - | 一、二级125元/月/人;三、四级90元/月/人 | - | (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二)逐级审核。 1、初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并对身份、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进行初审。初审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县级残联审核。2、审核。残联自收到初审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报管委会人社局审定。 3、审定。人社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会同残联报管委会财经局申请拨付资金。4、公示。采取长期公示。 (三)补贴发放。财经局将资金按月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民政科:0553-3916237 | |
340206-08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人社局 | 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资金 | 《关于印发芜湖市2022年民政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民通〔2022〕21号) | 到人,本区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 | - | - | - | 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 (1)申请。由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向户籍所在村、居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填写《三山经济开发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2)初审。村居受理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3)审核。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审核。(4)审批。人社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完成审批,报管委会财经局申请拨付资金。(5)补贴发放。财经局将资金按月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民政科:0553-3916237 | |
340206-09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人社局 | 大额临时救助 | 关于印发《芜湖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民救〔2023〕136号) | 在本区公安部门取得居住证满6个月以上的外来务工者等人户分离的(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家庭和个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临时救 (一)家庭对象 1、急难型困难家庭。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支出型困难家庭。因自负医疗费、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农村困难家庭。 (二)个人对象 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由救助站等救助机构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三)县(区)民政部门认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
- | - | 低保6倍以上至2万元 | - | 1、经申请人申请填写临时救助申请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并签署《芜湖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2、信息核对。通过“芜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信息系统”,各镇街对申请人家庭及其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 3、核确认镇(街道)在受理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区级和镇街对申请人家庭开展入户调查。认定符合条件的,视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或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天,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道)直接确认,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时间、公示时间和财政拨付时间),在接到镇(街道)上报的救助对象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并反馈镇(街道)。 4、镇街发文上报三山经开区管委会,经人社局民政科上会。 5、待遇发放。符合条件的对象,由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一次性发放到户。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次发放 | 民政科:0553-3916237 | |
340206-10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城乡建设局 | 农村危房改造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4】131号 | 户类型(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农村易返贫致贫户、支出型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 维修加固(0.6万元)重建(2万元) | 维修加固(0.6万元)重建(2万元) | 维修加固(0.6万元)重建(2万元) | 维修加固(1万元)重建(3万元) | 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住房保障办:0553-2288360 | |
340206-11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城乡建设局 | 公租房租赁补贴 |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文件 芜市建[2022]50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 |
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个人或家庭户 | - | - | 分档补贴,精准实施保障,实行先租后补。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20平方米,原则上住房保障对象应租住中小户型,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每户月补贴金额不足300元的,补足至300元。按年发放租赁补贴,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发放工作。 ??1.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租住市场住房的,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人均15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人均12元/月/平方米;家庭成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补贴标准提高20%。自有住房人均不足20平方米的,按保障家庭户籍人口数计算,未达标的按实补差。公共租赁住房的,月补贴金额=月租金×补贴系数。享受城镇低保待遇家庭补助系数为0.85;享受城镇低收入标准而不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补助系数为0.70。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租住市场住房的,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分档给予租赁补贴,其中,70%至60%(含70%)补贴7元/月/平方米;60%至50%(含60%)补贴8元/月/平方米;50%至40%(含50%)补贴9元/月/平方米;40%及以下的,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执行;家庭成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补贴标准提高20%。自有住房人均不足20平方米的,按保障家庭户籍人口数计算,未达标的按实补差。 3.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补贴标准为7元/月/平方米,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累计享受租赁补贴的期限不超过24个月,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各区、开发区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中央及省级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负责租赁补贴资金筹集工作,租住市宜居公司公租房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租住各区、开发区公租房的补贴资金由各区、开发区承担。 |
- | 1.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 2.村(社区)受理后初审并上传资料; 3.镇(街道)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复审; 4.区城建局对镇(街道)审核后的资料进行再审。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季发放 | 住房保障办:0553-3916530 | |
340206-12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 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人口资金 | 《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移民〔2008〕113号 | 大中型水库移民 | - | 600元/年 | - | - | 中间业务平台批量业务处理流程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4月 | 发改科:0553-2288033 | |
340206-13 | 芜湖市 |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直属分局(三山经开区) |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皖医保{2022}78号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 国发办{2021}42号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皖政办{2022}6号 |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文件 芜医保{2021}76号 | - | 参保人员提交救助材料、医保经办机构核查、复核、填报、申请、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直属分局(三山经开区):0553-3918195 | |
340206-14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医疗卫生局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 (皖人口发〔2009〕4号) |
农业户口、1933年以后出生且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无子女、年满60周岁 到人 |
960元/人/年 |
省财政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240元 | - | 区财政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600元 | 个人申请、 村居审核、 镇街复核、 区级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妇幼健康家庭发展科: 0553-2288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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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206-15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医疗卫生局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印发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 1933年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子女或独生子女为三级以上残疾 到人 |
子女伤残为5520元/年/人;子女死亡为7080元/年/人 |
在现有国家标准基础上,伤残和死亡标准分别再提高160元/月/人和210元/,即独生子女伤残7440元/年/人;独生子女死亡9600元/年/人 | 在现有国家标准基础上,伤残和死亡标准均再提高100元/月/人,即独生子女伤残8640元/年/人; 独生子女死亡10800元/年/人 |
- | 个人申请、 村居审核、 镇街复核、 区级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妇幼健康家庭发展科: 0553-2288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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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206-16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医疗卫生局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补助资金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62号)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 到人 | 一级标准6240元/年/人 二级标准4680元/年/人 三级标准3120元/年/人 |
- | - | - | 个人申请、 村居审核、 镇街复核、 市专家委员会鉴定、 区级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妇幼健康家庭发展科: 0553-2288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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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206-17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医疗卫生局 | 独生子女保健费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到户 |
- | 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 | - | - | 个人申请、 村居审核、 镇街复核、 区级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妇幼健康家庭发展科: 0553-2288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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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206-18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退役军人事务科 | 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 |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3〕12 ) | 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 | 残疾等级不同,补贴标准不同 | - | - | - | 本人申请、县区上报、市级审核、省厅审批、街道上传至惠民网打卡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社会治理部退役军人事务科:0553-3916923 | |
340206-19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退役军人事务科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3〕12 ) | 部分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 每服一年义务兵 役每人每年补助 688 元 |
- | - | - | 本人申请、县区上报、市级审核、省厅审批、街道上传至惠民网打卡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社会治理部退役军人事务科:0553-3916923 | |
340206-20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退役军人事务科 |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3〕12 ) | 部分老年烈士子女 | 每人每年 8280 元 | - | - | - | 本人申请、县区上报、市级审核、省厅审批、街道上传至惠民网打卡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社会治理部退役军人事务科:0553-3916923 | |
340206-21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退役军人事务科 | 其他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 |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3〕12 ) | 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三属 | 两参:6050 元/年;带病回乡:5670元/人;在乡复员军人:22860元/年和22500元/年;三属:39490元/年、33290元/年和30740元/年。 | 两参:2454 元/年;在乡复员军人:150元/年。 | - | 两参:1636 元/年;带病回乡:3840元/人;在乡复员军人:1870元/年、1430元/年和1250元/年。 | 本人申请、县区上报、市级审核、省厅审批、街道上传至惠民网打卡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社会治理部退役军人事务科:0553-3916923 | |
340206-22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农村发展局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 | 到户,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 | - | - | 根据市级下达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全经开区执行统一标准。 | 村级统计、镇街审核、区级审核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农牧渔业办公室:0553-3910621 | |
340206-23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农村发展局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3〕381号) | 到人,实际种粮农民 | - | - | - | 根据市级下达资金总额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种植面积计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全经开区执行统一标准。 | 村级统计、镇街审核、区级审核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农牧渔业办公室:0553-3910621 | |
340206-24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农村发展局 | 稻谷补贴 |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芜湖市本级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20)337号) | 到户;以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主体(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 - | - | - | 根据市级下达资金总额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种植面积计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全经开区执行统一标准。 | 村级统计、镇街审核、区级审核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农牧渔业办公室:0553-3910621 | |
340206-25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农村发展局 | 耕地轮作和扩种油菜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3〕358号 | 到户,耕地轮作(扩种油菜)种植主体 | - | 150元/亩 | - | - | 村(居)统计镇街审核 | 其它方式 | 按年发放 | 农技推广办公室:0553-3910609 | |
340206-26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农村发展局 | 农机购置补贴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 |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 | 根据申请、上级下达资金总额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机购机户购置补贴标准,全省执行统一标准。 | - | - | 网上申报、区级审核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批次发放 | 政策与改革办公室:0553-3918238 | |
340206-27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农村发展局(乡村振兴局) | 雨露计划扶贫补助资金 | 《三山经开区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实施方案》(三乡振发〔2023〕1号 ) | 到户,监测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 - | - | - | 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补助。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发放,每学期每生1500元。 | 检测户申请、村社区及街道审核、乡村振兴局审核发放。 | 其它方式 | 春季学期每年6月底前发放,秋季学期每年12月底前发放 | 乡村振兴办公室:0553-3910621 | |
340206-28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党工委办公室(残联) |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 | 《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残联办[2024] 4号 | 持精神类的服药残疾人,到人 | - | 1000元/人/年 | 1000元/人/年 | 1000元/人/年 | 村居委会收集补贴对象材料并进行初审,镇街残联复审,区党工委办(残联)终审,报区财经局发放补贴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残联:0553-3911707 | |
340206-29 | 芜湖市 | 三山经开区党工委办公室(残联) | 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资助 |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残疾人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残联办[2024] 3号 | 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到人 | - | 高等教育阶段:对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对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中等教育阶段:对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 |
高等教育阶段:对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对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中等教育阶段:对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2元。 |
高等教育阶段:对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对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中等教育阶段:对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2元。 |
村居委会收集补贴对象材料并进行初审,镇街残联复审,区党工委办(残联)终审,报区财经局发放资助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残联:0553-3911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