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今年高考招生安徽明确这些要求

发布时间:2023-03-20 09:55信息来源: 龙湖街道阅读次数:编辑:龙湖 字体:【  

记者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近日,《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通知》要求,我省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落实随迁子女当地参加高考政策

《通知》提出,完善做好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工作。要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参加高考。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针对不同情况,汇总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处置,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考。

要压实高中阶段学校责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查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虚假学籍等违规情况。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严禁提前选科 高二才能分科

《通知》要求,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为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各地要积极做好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改革协同,推动教学、评价、考试、招生各环节有机衔接,促进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的协调联动。要指导中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严禁组织学生提前选科备考。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引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

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要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强统筹,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

严禁炒作“高考状元”“高分考生”

《通知》明确,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规范高校大类招生行为,高校原则上按专业开展招生,少数探索大类招生的高校要精心制定培养分流方案,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通知》要求,规范高考成绩发布管理。加强高考成绩信息管理,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探索建立涉考负面舆情清单制度,作为相关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高校不得以高额奖学金等方式抢生源

《通知》提出,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含承诺录取专业、本硕博连读或贯通等)、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优质生源登记表、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学生。志愿填报期间,要逐步减少外派招生宣传组的数量,进一步扩大线上咨询服务渠道。严格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此外,《通知》要求,加强志愿填报咨询服务。要按照“考生自主填报,政府、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原则,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工作。各地要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专项治理,加强高考志愿填报预警,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