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安街道机关干部考勤、请销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现将《高安街道机关干部考勤、请销假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规定执行。
2023年12月26日
高安街道机关干部考勤、请销假暂行办法
为加强对机关干部的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行政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90号)及《三山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暂行规定>等3个文件的通知》(三经开管办〔2020〕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高安街道全部在职在岗人员(含行编、事编、聘用、代管、挂职等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二、考勤
(一)街道机关落实考勤制度,将考勤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晋升、辞退的依据之一。街道机关使用手机钉钉APP考勤,各类请假须“钉钉”请假与书面请假同步进行。
(二)正常上班须考勤。上班时间为8:30,下班时间为17:30。上下班必须在考勤机或手机钉钉APP上打卡。在正常上班时间(家住高安以外的以班车到单位时间为准,下同)10分钟后打卡的视为迟到,正常下班时间(家住高安以外的以班车从单位发车时间为准,下同)15分钟前打卡的视为早退。如当天因事无法打卡的,须于事先或事后在钉钉系统中进行补签,并说明具体事由。无打卡并且无补签的视为旷工。考勤结果每月公布一次,对考勤结果有异议的,书面提出理由,经街道纪工委、效能办调查核实后认定。
三、值班
(一)街道机关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室保持24小时有人值守,具体时间为8:30至次日8:30。
(二)每天安排3人值班,其中1名班子领导。
(三)值班人员在机关值班室值班。遇紧急情况时,至少保证1人在值班室值守,其余人员处理突发事件。
(四)严格按值班表值班,严禁私自更换,不得安排无值班权限人员替班。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联络畅通、及时上传下达、反应迅速、措施有力。严禁擅离职守,违者不予发放当日值班补助,并视情追究责任。
四、事假
(一)申请事假,应从严掌握。遇突发事件未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主动、及时与单位负责人联系获准请假,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二)事假期满,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按规定程序销假,销假原则为“找谁请假,找谁销假”。
(三)工作人员应当用年休假冲销事假天数。年休假未休或未休满的,不得申请事假,一律申请年休假。工作人员全年事假不得超过3个月,对确需延长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可适当延长。
五、病假
(一)因病请假须出具所在就诊医院(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原始病历、病假证明单,按规定程序请假。工作人员年休假未休或未休满的应用年休假冲销病假天数。
(二)病假期满,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按规定程序销假。
六、婚假、产假(含护理假、育儿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村社区挂职干部按照所在村社区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七、请假、公务外出打卡、出差审批
(一)申请各种假期的,应事先在钉钉软件内申请,写明原因(事由)、起止日期等内容,按管理审批权限(选择所属部门、分管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短信、钉钉等方式先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手续。请假需同步提交领导签批的书面请假条交综合保障办公室备案,钉钉软件上的请假情况同步抄送给街道主要领导。
(二)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必须个人提交申请后逐级审批,病假、产假、婚假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含)天-3天(含)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不含)天-5天(含)由办事处主任审批;请假5天以上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审批。
2.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请假1天(含)以内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1天(含)天-3天(含)须经办事处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须经街道党工委书记批准。
3.班子领导请假:须经街道党工委书记批准。
4.街道主要领导请假:按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5.街道班子成员、各村(社区)书记离芜需向党工委主要领导报备,部门负责人离芜需向分管领导报备。
6.年休假由各单位、各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具体实施按照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年休假实施办法执行。
(三)机关工作人员的事假应严格控制。事假应先用个人年休假冲抵。
(四)机关工作人员的病假需提供二甲以上医院(含)的病假单(盖章)和病历,通过钉钉请假手续时上传照片(病假单、病历),审核人需严格审核。
(五)年休假、婚丧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及调休,需按请假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休假,不得跨年度安排。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2.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六)因公出差应在钉钉上申请,写明事由、起止日期等内容,按管理审批权限,并同步填写出差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的,事后应及时补办。差旅费报销必须附出差审批单。外出办事或开会,工作人员要报告领导,在钉钉中申请外出公务;班子成员外出办事或开会,须向综合办报备。
(七)参加会议、培训、集体组织的活动等视为上班,需钉钉申请出差或外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或到岗上班,否则视同为旷工。
(八)经分管领导确认的加班行为可填写《加班登记表》,注明加班事由、起止时间,并同步在钉钉APP上发起,每月由综合办汇总后公示,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村(居)干部请假:村(社区)书记请假1天(含)以内须经联系村班子领导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街道党工委书记批准;村(社区)其他干部请假3天(含)以内须经村(社区)书记批准,3-5天(含)须经联系村领导批准,5天以上须经街道办事处主任批准。
八、病事假工资待遇
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90号)执行。
(一)针对文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比例,按照不高于基本工资发放比例的原则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确定的分配办法计发”部分做如下规定:累计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绩效(基础性绩效及奖励性绩效)部分全额计发;累计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2个月的按95%发放绩效;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90%发放绩效;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70%发放绩效。
(二)针对文件中“工作人员事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确定的分配办法计发”部分做如下规定:全年累计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的,奖励性绩效全额计发;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不超过66个工作日的,从第16个工作日起按日减发奖励性绩效,减发计算方式与基础性绩效工资减发一致;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6个工作日,从第67个工作日起,工资总额按日减发,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
(三)编外聘用人员因病请假时须出具所在就诊医院开出的原始病历、病假证明单,并填写请假条。当月请病假5天(含5天)以内的,工作性津贴全额计发;请假5天以上的,从第6天起,工作性津贴按每天20元的标准减发。
(四)编外聘用人员因事请假3天(含3天)以内的,工作性津贴全额计发;请假3天以上的,从第4天起,工作性津贴按每天25元的标准减发。编外聘用人员因事请假当月连续超过10天或累计超过15天,不享受当月工作性津贴。
(五)工作人员不得以病假、事假为由,长期脱岗。病假、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过批准时间未销假的,按旷工处理,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待遇,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借病事假从事其他工作,一经发现,应停止病事假期间一切工资待遇,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督促检查
街道纪工委、效能办要加强机关考勤管理制度落实的监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检查,尤其加强工作日期间的检查,效能办根据考勤情况定期与主要领导汇报。
十、其他规定
(一)出勤情况列入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直接影响考核档次,年度考核档次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取消发放工作性津贴中的“年终绩效考核奖”。
(二)对请销假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三)有旷工行为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并扣发期间全部工资及津、补贴(包括年休假补贴)。有下列行为者分别予以辞退或解除合同:
1.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编外聘用人员当月旷工1天以内的,月工作性津贴按70%计发;当月累计旷工1天以上、3天(含3天)以内的,月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或当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四)本办法由综合保障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24年元月1日起执行,原高安街道考勤制度自行终止。
附件:1.请假条(模板)
2.高安街道加班登记表
附件1
请 假 条
高安街道办事处:
我因 需请假 天。请假(时间)从 到 。联系电话: 。
恳请批示,谢谢 !
请 假 人:
部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高安街道加班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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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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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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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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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审核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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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年 月 日 |
综合办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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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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