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机构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8.负责相关食品行政许可和登记备案。
9.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和药品、 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开发区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 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
13.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 权制度并组织实施。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5.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6.负责开发区管委会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开发区管委会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开发区管委会质量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开发区管委会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7.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设市场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和质量监督管理科。按规定设置5个派出机构:峨桥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湖市场监督管 理所、保定市场监督管理所、三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高安市场监督管理所。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8.负责相关食品行政许可和登记备案。
9.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和药品、 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开发区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 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
13.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 权制度并组织实施。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5.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6.负责开发区管委会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开发区管委会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开发区管委会质量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开发区管委会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7.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设市场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和质量监督管理科。按规定设置5个派出机构:峨桥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湖市场监督管 理所、保定市场监督管理所、三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高安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
0553-3918198
负责人
张有伟
办公地址
安徽芜湖三山经开区天成路一号(三山农贸市场科技大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