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引纠纷,耐心调解化干戈
近日,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3年12月,原告某装饰公司与被告某影院签订了某影城的装修合同,双方约定了合同价款及支付进度等条款。工程完工后,某影院却并未按约给付剩余工程款。原告某装饰公司认为,某影城拖欠工程款的行为给其造成重大影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将某影城起诉至法院,并保全了其账户。
某影城在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应诉材料后,认为其不支付剩余工程款是因为某装饰公司装修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导致影城产生了重大的损失,并对某装饰公司提出反诉。被告的负责人对某装饰公司保全其账户的行为也十分生气,对承办法官表示“双方是合作多年的伙伴,因为此事将公司账户查封,导致公司资金出现问题”。
在第一次案件开庭结束后,承办法官认为双方的诉求差距不大,如案件继续审理,双方均申请对案涉工程进行鉴定,则会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为及时化解双方纠纷,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勘察,让影院人员指出存在哪些问题,现场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耐心细致地分析案情,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法官不断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的分歧也逐步缩小。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某影城最终在签订协议当天给付某装修公司5万元,双方均解除对方公司的账户保全。对于调解结果两公司都表示很满意。
此次调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山经开区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