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济开发区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实事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加强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绩效,根据芜湖市总工会《芜湖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市总工作部署,坚持以服务大局,服务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精准帮扶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二、目标任务
巩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推动困难职工帮扶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有效衔接,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四提一优”行动,即提升建档立卡质量、提升动态管理质量、提升资金使用质量、提升跟踪督导质量、优化帮扶服务流程,对我区困难职工家庭统筹实施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等措施,在往年基础上提质扩面,加大帮扶力度,推动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做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困难职工的心坎上。
三、实施内容
(一)帮扶范围
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卡发放”原则,及时将符合《芜湖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办法(试行)》(芜工办〔2020〕14号)规定的建档困难职工全部纳入帮扶救助范围,由三山经开区总工会建档后给予帮扶救助。
(二)帮扶标准
严格按照《芜湖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办法(试行)》(芜工办〔2020〕14号)有关资金发放标准执行,保障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
1.生活救助根据困难职工家庭致困原因和收支情况,按照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确定帮扶标准,符合深度困难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救助标准为每年12个月低保标准;符合相对困难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救助标准为每年9个月低保标准。
2.助学救助根据困难职工家庭致困原因和收支情况,按照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确定帮扶标准,符合深度困难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救助标准为每年10个月低保标准;符合相对困难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救助标准为每年8个月低保标准。
3.医疗救助根据困难职工家庭致困原因和收支情况,经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社会救助后,在国家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按照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总额实行定额救助。
(1)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医疗救助具体标准分五档:
1、医保内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总额在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困难职工家庭,救助4000元;
2、医保内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总额在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含20000元)的困难职工家庭,救助9000元;
3、医保内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总额在20000元以上至30000元(含30000元)的困难职工家庭,救助15000元;
4、医保内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总额在30000元以上的困难职工家庭,救助20000元;
5、特殊情况,医疗费用2万元以上报省总工会审批,5万元以上报送全总审批。
(2)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医疗救助具体标准分四档:
1、医保内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总额在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困难职工家庭,救助3000元;
2、医保内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总额在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含20000元)的困难职工家庭,救助7000元;
3、医保内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总额在20000元以上至30000元(含30000元)的困难职工家庭,救助12000元;
4、医保内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总额在30000元以上的困难职工家庭,救助16000元。
(三)申请程序
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请书》、《困难职工档案表格》、《申请工会帮扶救助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体申请和认定程序按照《芜湖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办法(试行)》(芜工办〔2020〕14号)规定执行。
(四)动态管理
各基层工会应当按照省总和市总关于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要求,分类定期对档案进行复核,根据核查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困难职工脱困是指困难职工经精准帮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家庭生活状况脱离困境,在困难职工帮扶系统中列入已脱困序列。困难职工解困是难以脱困的困难职工,经纳入政府救助体系和工会帮扶后,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缓解,但是尚未达到脱困程度,在困难职工帮扶系统中列入解困序列。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工会、财政部门要提高对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政治站位,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工会统筹实施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财政部门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
(二)规范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项目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各基层工会要按照摸底、核查、公示等程序,准确掌握困难职工的家庭状况,做到对困难职工的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脱困。财政、工会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基层工会要加大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关爱,宣传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面向困难职工,充分运用各种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深入宣传困难职工帮扶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方式及联系办法,提升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