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L-乳酸和5万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年产7.5万吨L-乳酸和5万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L-乳酸和5万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7.5万吨L-乳酸和5万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裕民路以南、骆桥路以西、矶山路以北、滕府路以东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91.93亩。项目乳酸生产主要由糖化车间、发酵车间、提取包装车间,聚乳酸生产主要由丙交酯车间、PLA车间组成,并建设一座中试车间,以及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罐区(乳酸罐、酸碱罐、硫酸罐)、污水站、污水缓冲池、循环水站、消防泵房及水池、初级雨水收集池、公用工程用房/变电所、菌丝体处理区/硫酸钙处理区、门卫一、门卫二及地磅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7.5万吨L-乳酸和5万吨聚乳酸的生产能力。
项目代码:2106-340208-04-05-861574。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G1浓缩废气、G3浓缩废气、G4蒸馏废气采用碱喷淋吸收+20m排气筒DA001;G2酸解废气采用碱喷淋吸收+30m排气筒DA002;G5不凝气、G6不凝气、G7冷凝不凝气、G8不凝气、G9脱挥罐冷凝尾气采用碱喷淋吸收+30m排气筒DA003;G10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碱喷淋吸收+30m排气筒DA003;G11导热油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15m排气筒DA004;G12盐酸储罐采用水吸收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G13污水处理恶臭采用水喷淋+生物除臭+15m排气筒DA005。工艺废气中颗粒物(烟粉尘)、硫酸雾、HCl、非甲烷总烃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表2二级排放标准;厂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H2S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厂界标准值;项目导热油炉燃天然气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执行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排放限值。项目生产过程产生颗粒物、硫酸雾、HCl、非甲烷总烃等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表2中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
2、废水:工艺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8000t/d,设计工艺为“AIC厌氧反应+A/O+二沉池”,厂区综合废水经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芜湖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芜湖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以P计)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芜湖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长江芜湖段。
3、固废: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固废主要有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导热油等,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可予以综合利用。
4、噪声:项目噪声经设减震基座、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5、地下水及土壤: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酸碱罐区的泄漏事故。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开发区,经采取有效地预防措施,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很小,若发生风险事故,采取有效事故应急措施后,能够控制风险事故的发生范围,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三、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公众查阅途径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ZdgHFr82I0CtGaO9UbVw 提取码:qmyr。
有需要查阅本项目纸质版报告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下文。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主要征求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单位群体或个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3Z0K7UengTzWMJJ8ZsmBQ提取码:yl7o。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45604931
联 系 人:郑总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新城南4号楼六层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51-65502933
联系人:沈工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安德兴业大厦A座905室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