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1、项目名称: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规划范围:《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17.14km2,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部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约为3.66km2,西部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约13.48km2,其中西部临港产业区建设用地规模4.7km2规划区域,有关政策比照省级开发区执行。也即本次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为17.14km²;东部建设用地范围:东至横山河、西起横山河路、南至象山路,北至裕民路。西部建设用地范围由长江、狮山西路、谷家河路、支三路、疏港路所围合而成。
3、产业规划: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物流和生产性服务贸易。
4、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
根据《规划》规划区内不设置净水厂,拟从三山水厂、利民水厂引净水为规划区服务。给水管网的布置应符合《室外给水设计规划》(GBJ13-86)中的城市给水管道综合设计要求;给水管网采用环状管网,规划输水管≥DN1000mm时采用PCCP管;1000mm>输水管≥100mm时可采用球墨铸铁管;300mm>输水管≥100mm时可采用PE管;在大桥开发区新区的主、次道路下给水管上设置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得大于120m。
(2)排水
规划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放。
雨水工程:规划新增裕民泵站,在原址扩建高安站、北埂站,规划改造永庆站、南圩站。规划在每处排涝泵站设自流涵一座,在排水明渠上设若干控制闸。结合总体路网,规划排水明渠在原有水系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整合,规划部分保留了新河总干沟、谷家河(新河总干沟至沙包闸段废除),在高安河路东侧新开了一条排水明渠,在规划区的东南侧围绕住居用地布置一条环形水系。大桥开发区的雨水因地形变化而汇入不同水体,规划雨水管就近排入规划排水明渠。
污水工程:芜湖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大桥园)内现在建有一座污水处理厂(芜湖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纬四路北侧,高安河路西侧。沿规划区主干道布置污水干管,次干道和支路布置污水支管,污水管一般布置在慢车道或快车道下,污水管的覆土深度不得小于0.7m。当污水管埋深达到5~7m时设污水提升泵站。
(3)燃气
规划在东侧横山河边布置一处天然气门站为本区服务,高压干管来自三山区,沿长江南路,高压干管管径DN600mm,兼起储气的功能,规划区内的主要道路下均布置中压燃气管,中压管网采用环状连接。用气量的计算采用比例估算法,规划区总用气量为1726.499万m3/年
(4)供电
220KV喻村变电所电源来自繁昌500KV变电所,规划区内4座110KV变电所电源来自区内的220KV变电所。规划电网采用电压等级为220 KV、110KV、35KV、10KV、0.4/0.3KV。逐步淘汰35KV电压等级。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采用负荷密度法计算,大桥开发区总用电负荷为31.89万kW。
(5)环卫
生活垃圾:,规划区共配置三座垃圾转运站。其中:临港产业区配置一座;综合服务中心配置一座;生活配套区配置一座。
工业固体废物:对于一般工业固废(无毒无害)可由环卫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加强无害固废的回收利用。到规划期末,无毒无害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应达到98%以上,一方面可创造价值,同时又减轻这些废物对环境保护的压力。对于危险固废(有毒有害)应由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收集后采取焚化、化学处理、生物处理及安全填埋等方式,使其无害化。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逐步推广发达国家实行的“绿色工地”制度。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有用部分回收利用,有害部分由环保部门负责处理。其余部分可运至芜湖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为填充料。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现状调查结果,开发区控制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土壤环境质量基本良好。开发区控制区域建成后,区域声环境仍能得到较好的保持。区内所有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外排。在采取适当措施后,开发区控制区域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三、规划环境影响预防对策和减缓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持续保持清洁能源结构;
(2)优化产业结构;
(3)工业源治理措施;
(4)VOCs污染控制措施;
(5)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6)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企业废水污染源整治,确保达标纳管;
(2)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
(3)加强中水回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尽量减少固体废物发生量;
(2)根据固体废物的特点,对一般工业固废分类进行资源回收或综合利用;
(3)区域生活垃圾的管理及处置;
(4)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尽可能利用;
(5)无害工业垃圾尽量回收再利用;
(6)危险固废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交通噪声污染控制;
(2)工业噪声污染控制;
(3)建设施工噪声污染控制;
(4)区域噪声综合防控与管理。
5、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信息数据库;
(2)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3)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4)科学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5)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对照《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环行审[2015]055)的要求,本次跟踪评价采用实地踏勘、现场调查、现状监测、资料收集、公众参与等方式对开发区的产业发展、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清洁生产、节能减排、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跟踪分析与评价,形成以下结论:
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以规划、环评及其批复为依据,着力发展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物流和生产性服务贸易。现状发展基本符合规划要求。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基本落实,现状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满足各要素环境质量标准等最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规划实施期间采取的预防和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总体有效,后续应结合本次评价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继续强化在后续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落实,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综上分析,园区的后续管理工作中应持续贯彻循环经济理念,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构建生态型产业链,落实节能减排任务,落实生态建设要求,落实开发区现存主要环境问题整治要求,强化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对区域及各类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可进一步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未来可实现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开发区控制区域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请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芜湖市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3-3918622
联系邮箱:751444959@q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6
联系邮箱:cwyang@njuae.cn
七、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