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项目一期地块水系疏浚整治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现依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芜湖市三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拟建设的华为项目一期地块水系疏浚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为项目一期地块水系疏浚整治工程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芜湖市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4、建设内容:华为项目一期地块西北侧水系,集中整治涉及临时用地面积约490亩(其中开挖疏浚整治水系面积300亩,绿地建设面积约190亩),通过整治可增加该区域水系调蓄能力,提高区域排涝标准。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芜湖市三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3482164049
通讯地址: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新城南4号楼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51-62841011
联 系 人 :杨工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6686号徽商总部广场B座10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或通过本公示附件内容进行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公示期内,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芜湖市三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