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三山经开区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8 15:47 信息来源:三山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作者:管委办 阅读次数: 字号:【   

企、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24116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全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三山经开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企业单位人员须现在我参加社会保险且累计缴费满6个月以上;事业单位人员须由主管部门核准。公务员(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5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9〕87号)其他相关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芜人社秘〔2024〕116 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4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个人网上申报,部分纸质材料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再到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进行审核。

(一)网上材料申报

登录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户网站,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进入“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跳转进入登录页面可在左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进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帐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审核完毕后,个人选择评审委员会,按要求选择相应专业并上传对应资料。然后由各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

1. 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2024

1112日至1122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主管部门网上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1129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申报人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3.申报人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和申报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业绩成果、论文等申报材料。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所有复印件均需申报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1)提供工作总结由单位核实盖章

2)提供技术报告等学术业绩应由2名同行业副高以上专家或取得社会化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出具鉴定意见,同时上传专家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3)工作简历有职务、岗位变动的,要分阶段填写,不得含糊不清。

4)继续教育学时需分年度上传合格证书或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继续教育证书或芜湖市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平台出具的年度验证证书

4.《单位公示证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驻单位人员在我参加职称评审的应由具备人事管理权的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上述材料原则上均为原件扫描上传,个别原因需上传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印章并说明原因。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纸质材料报送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可经申报系统自行导出打印。线下逐级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区人社局,待评审通过后原渠道退回,由申报人交至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保管。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1129—126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三山经开区管委会南辅楼二楼人社局A206办公室,联系电话:3918051

四、有关政策和要求

1.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2.时间截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4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后起算,以近5年业绩为主。

3.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达到《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的继续教育年度学时数和累计学时数,公需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时。因故未及时参加学习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学习。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

4.我区企业人员申报职称,目前须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且累计缴费满6个月以上,申报时需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根据皖人社秘〔2017〕304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需填写人社部门盖章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5.转评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1 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申请转评人员,应出具岗位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情况等材料。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提供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

6.工作要求。申报者填报的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客观反映自己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水平及工作表现。评审材料报送原则上要逐级报送,申报者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逐级加盖公章,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化。对未按规定程序申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单位公示证明 (1).docx

     附件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x

 

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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