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熙泰智能科技12英寸硅基OLED微显示模组
二次配工程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7 16:23 信息来源:三山经济开发区重点处 阅读次数: 字号:【   

一、项目编号:HZZC-2024-106

二、项目名称:安徽熙泰智能科技12英寸硅基OLED微显示模组二次配工程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4层

成交金额:171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强、刘武、吴先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单位业绩:

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高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

2)韩国动力电池项目二期标准厂房监理服务

3)射频集成电路产业化工程监理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2号办公楼,联系电话:13855389818。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17756529270。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办事处8楼重点处    

联系方式:17756529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2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13855389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1385538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