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三山经济开发区境内杨村河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根据芜湖市水务局《转发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关于水普外河湖划界成果复核工作提示函的函》,我局完成了我区境内杨村河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现将上述1条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河湖管理范围
杨村河
(1)左岸:起讫地点杨村河入口左岸至杨村河出口(左岸),管理范围参考历史最高洪水位,外界边缘线长度为4.546公里,管理主体为龙湖街道水利站,主管部门为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
(2)右岸:起讫地点杨村河入口右岸至杨村河出口(右岸),管理范围参考历史最高洪水位,外界边缘线长度为4.566公里,管理主体为龙湖街道水利站,主管部门为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
二、各镇街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做好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区相关部门要按照河湖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辖区内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经济发展、社会治理、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农村发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城市管理、医疗卫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