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卫生院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3 16:28 信息来源:三山经济开发区医疗卫生局 阅读次数:391 字号:【   

一、项目编号:AHHY2025CGGC0429

二、项目名称:三山卫生院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优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创业街D区-17号

   中标金额:15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名称:三山卫生院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三山卫生院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负责人:杨柳         证书编号:皖234242403666

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倪安繁、凌训凯、秦海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8.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安徽四通建筑有限公司,资质证书未在有效期内。

8.3、中标供应商业绩:1、马场村村庄整治道路及雨污水设施项目。2、长江南路绿道(奎湖路-龙湖路)工程。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三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三山卫生院)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公路街399号        

联系方式: 倪安繁     电话:1805538897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安定东路电子商务产业园810室  

联系方式:14790966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电话:14790966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