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济开发区“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7 14:59 信息来源:三山经济开发区自规分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一、询价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项目

2.项目内容及要求

根据《安徽省“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要求,对森林权属、森林类别、林分起源、采伐类型等进行系统分析,形成合理年伐量。并以合理年采伐量为基础,科学论证、合理确定三山经济开发区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形成三山经济开发区“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成果数据。

3.招标控制价:万元整(30000.00元)

4.服务期:2025年6月底前(2025年615日前形成初步成果上报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等相关资质,资质等级为丙级及以上(含丙级)

3.投标人信用:投标企业及法人无任何信用不良记录。

4.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报价

1.投标单位须按“投标”格式制作投标文件进行报价,同时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投标单位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报价应包含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四、付款方式

根据《安徽省“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要求,完成三山经济开发区“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提交成果数据,完成工作任务后的一个月以合同价的100%。

五、现场开标资料、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投标人须网上报价,同时携带投标文件至开标现场,以下投标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开标时当众拆封,须与网上报价一致):

1)投标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企业及法人信用情况说明(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黑名单”)。

5安全责任承诺函。投标人应承诺工作中产生的次生灾害、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事故等承担完全责任。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529下午14:30

3.开标地点: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会议室(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北)

六、定标原则

最低价中标

七、定标办法

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采购小组

2.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报价经采购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

3.当出现多家投标单位的报价相同时,采购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八、签订合同

成交投标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投标单位递补为成交投标单位。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九、其他

投标单位认为本采购文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553-3918489

附件1 招标函格式.doc

附件2 “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安徽)(送审稿).doc

附件3 “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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